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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公告关于如何办理临时乘车身份证明

关于如何办理临时乘车身份证明

2015-05-05

       旅客购票时或购票后、乘车前因有效身份证件未携带、丢失等原因无法出示有效证件时,可以至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临时乘车身份证明。
       办理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携带一寸照片一张:
       (1)出具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信。
       (2)学生旅客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信。
       (3)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持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信。
       (4)外籍旅客持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信。
       (5)凭其他有效证件购买车票的旅客持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6)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证明信内容必须包括旅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购票后丢失有效身份证件的,证明信内容应与车票票面记载的旅客身份信息一致。
       临时乘车身份证明仅供旅客购票、退票、中转签证、验证检票以及乘车使用,请妥善保管。
       同城车站均实行实名制时,临时乘车身份证明可以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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