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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旅游”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险计划承保范围及责任限额

2015-03-30


保障利益保障额度
公共交通意外伤害(飞机)400,000
公共交通意外伤害(轮船) 200,000
公共交通意外伤害(汽车)50,000
公共交通意外伤害(火车,含地铁、轻轨)200,000



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之日起7日内有效。

保费:20元/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声明:

1.本人兹申请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地保险”)的“畅行大地:“春秋旅游”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险计划”,并声明以上陈述及各项细节均真实无讹,且没有隐瞒任何重大事实以影响大地保险评估风险或接受本投保申请。

2.本人确认:本人已经认真阅读保险合同约定,尤其是免除保险人责任的约定,并对大地保险就保险合同的内容说明和提示完全理解,没有异议,申请投保。本人知晓所有保险责任均以本保险合同所载为准。

3.本人同意本投保单将会构成投保人与大地保险所签署的保险合同的依据,若未能披露与本保险相关之重大事实将可能导致大地保险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保险合同生效日期以保险单所载生效日期为准,大地保险承担保险责任须以投保人缴付约定保险费并经大地保险同意承保为前提。

4.本人现获悉及保证: 被保险人绝不会违反医生的劝告及旅行目的不在于治疗疾病,被保险人现在身体健康并无任何不适宜旅行的精神状态或身体状况,且对任何可能导致旅行取消或中断的状况并不知晓。 

5.本人同意大地保险为本保险的目的收集本人的个人资料(该资料不论是从本投保单上或其他地方所获取)并授权可由大地保险或任何与贵公司有关的机构或其他人士(不论在中国或其境外)持有,转告,及用于(1)处理及审核本投保单或其他保险事宜(2)提供与该保险有关之服务,及(3)与本人联络的用途。

6.本人明白:于订立本保险合同时或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时,本人可与大地保险协商选择以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因履行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


重要提示 

为了保障您自身的权益,请在确认投保本保险前,仔细阅读理解保险合同的各项规定,尤其是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规定。保险条款可通过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获得或登陆保险公司网站http://www.95590.cn/查阅。请在投保之前致电:95590或向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询问保险合同各项规定,并听取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请确保您对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完全理解,没有异议。如未询问,则视同已经对合同内容完全理解并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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